一、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強化監測作為,自2022年3月7日零時起入境(以航班表定抵臺時間為準),檢疫天數縮短為 10 天者,即日起調整自主健康管理之快篩檢測期程。
二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,入境時及第 10 天檢疫完成前需各進行一次 PCR 檢測,並於入境第 3天、第 5天、第 7天、第 12天、第 14天各執行一次家用快篩。快篩結果請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(
https://fwas.wda.gov.tw/)填報。
三、雇主如有引進移工相關疑義,可電洽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(電話:03-398-9002)。另移工除縮短入境檢疫天數外,均應依現行規範落實其餘防疫措施,雇主仍應依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:移工工作、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」規定,善盡雇主管理責任。
四、地方政府後續抽查:視各地方政府行政量能,自行規劃抽查頻率,並於現場查核是否符合宿舍指引之規範,及現場實際工作人員是否均有接受教育訓練。
另考量移工在臺有雙語翻譯人員提供翻譯工作,及由廚師從事食物烹調之需求。自111年3月21日起,同步開放仲介雙語人員、宿舍廚師入境,凡入境於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之移工或雙語人員、宿舍廚師,均免向地方政府申請事前查核,逕至入出國機場關懷服務網(
https://fwas.wda.gov.tw/)填寫防疫旅館地址,經勞動部確認屬實,即可入境。至於已向地方政府申請查核但尚未獲准者,亦溯及適用,無須備查均可直接至網站登錄申請。
但雇主聘僱仲介雙語人員、宿舍廚師入境,如檢疫地點為檢疫專用宿舍者,則須事前向地方政府申請事前查核,且雙語人員、宿舍廚師入境前,應完整接種疫苗、入境前PCR及一人一室隔離、投保醫療保險,及入境後檢疫、自主健康管理等,均與引進移工之防疫措施與流程相同。
雇主如有引進移工相關疑義,可電洽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(電話:03-398-9002)。
※本說明將依指揮中心指示及疫情情形滾動式修正